EN 12021:2014呼吸空氣設備檢測技術規(guī)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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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 12021:2014標準簡介

EN 12021:2014是歐盟針對呼吸空氣設備制定的關鍵檢測技術規(guī)范,該標準規(guī)定了呼吸防護設備所用壓縮空氣的質(zhì)量要求及測試方法,適用于潛水設備、消防呼吸器、醫(yī)療呼吸裝置等各類依賴壓縮空氣的防護裝備。作為CE認證的基礎標準之一,EN 12021:2014通過嚴格限定空氣成分指標,確保使用者免受有害氣體或顆粒物的危害。

EN 12021:2014核心測試項目解析

1. 氧氣含量測試:驗證空氣中氧氣體積濃度是否在19.5%-23.5%的安全范圍內(nèi);
2. 二氧化碳檢測:要求濃度不超過500ppm,防止窒息風險;
3. 一氧化碳限值測試:嚴控濃度低于5ppm,避免血液中毒;
4. 油霧與顆粒物檢測:確保每立方米油霧含量≤0.5mg,顆粒物≤2mg;
5. 氣味與味覺測試:要求空氣無異味,避免刺激性物質(zhì)存在;
6. 水蒸氣含量測試:露點溫度需低于-11°C,防止管路結(jié)冰。

符合EN 12021:2014標準的注意事項

生產(chǎn)企業(yè)需建立完整的空氣質(zhì)量控制體系,包括定期校準檢測設備、記錄壓縮空氣來源參數(shù),以及實施每季度抽樣檢測制度。特別注意儲氣罐內(nèi)壁防腐處理,避免二次污染。對于再生空氣系統(tǒng),必須配置多重過濾裝置,并保留至少3年的測試報告?zhèn)洳椤?/p>

EN 12021:2014常見不合格項

實際測試中,一氧化碳超標(尤其使用柴油空壓機時)和油霧殘留問題占比達35%。部分企業(yè)因未定期更換活性炭過濾器,導致有機物揮發(fā)物超標。此外,熱帶地區(qū)產(chǎn)品易因冷凝水管理不當引發(fā)微生物滋生,造成氣味測試不合格。

EN 12021:2014對應的歐盟認證要求

該標準是PPE法規(guī)(EU)2016/425的協(xié)調(diào)標準,相關產(chǎn)品必須通過CE認證。制造商需選擇歐盟公告機構(gòu)(如NB 2837)進行型式檢驗,并建立技術文件包含EN 12021:2014合規(guī)證據(jù)。對于醫(yī)療用途呼吸設備,還需同步滿足MDD 93/42/EEC或MDR (EU) 2017/745的附加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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